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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于2024年7月25日发布的双碳通讯中,我邀请气候金融传播顾问张梦圆就仍处于谈判进程之中的的“气候资金新的集体量化目标”议题撰写了一篇评论文章。 

尽管中国人均碳排放排名远低于前列,但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和当前最大的碳排放国,中国一直处于气候融资议题的争议中心。就在几天前,中国与巴西、南非和印度联合发布《基础四国气候变化部长级联合声明》,对发达国家试图通过建议扩大出资者范围表示“严重关切”。该声明称,发达国家的此类尝试使得谈判“偏离”气候行动和力度的核心问题,“稀释”了发达国家在国际法下的气候资金“法律义务”。

当前谈判旨在设立一个支持发展中国家开展气候减缓和适应工作的新的气候资金目标。现行气候资金承诺于2009年达成,将在短短几个月后到期。在过去十余年间,发达国家承诺每年提供1000亿美元的气候资金援助,帮助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 

从去年的“损失和损害基金”到今日的“气候资金新的集体量化目标”,围绕气候资金展开的谈判的一个关键问题是:那些经历了经济快速增长、温室气体排放显著增加且尚未达到峰值的新兴经济体,是否应当为它们在过去十年及可见的未来排放的温室气体“增量”所带来的气候变化影响承担责任? 若要追究此类“责任”,则要求“当前最大的(温室气体)污染者”挺身而出,为更欠发达的国家提供资金支持。

此类诉求通常由发达国家主导,但近日也得到一些发展中国家的支持。新兴经济体显然对此持强烈的反对意见。自联合国气候谈判开始以来,这些新兴经济体不过才享受了一二十年的繁荣。它们经常引用“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和各自能力”原则,重申是发达国家自工业革命以来的“历史性贡献”,而非新兴经济体为解决贫困、谋求发展的近期排放,使世界走上了当前的气候变化之路。 

据张梦圆分析,中国不应继续与“中国该出钱”的议程陷阱继续纠缠下去,也应当放弃“警惕防御”的态度。相反,中国应当趁谈判窗口尚未关闭之际,在新气候资金协议框架的塑造过程中扮演更为积极的角色。例如,中国可以继续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自愿的资金贡献(中国已是全球最大的气候资金贡献国之一),并提供清洁能源技术解决方案,以帮助其应对气候变化。

 

快评:中国必须在新气候资金协议中发挥更积极的作用

中国应当跳出指责游戏和“中国该出钱”的议程陷阱,继续为发展中国家提供自愿资金和创新解决方案,以支持其气候应对行动。

作者:张梦圆

“气候资金新的集体量化目标”是在当前为遏制气候变暖所展开的谈判中最热门的议程之一。显然,这个拗口的名称没能帮助它“破圈”,获得更广泛的关注。但如果将其描述为将取代发达国家每年向发展中国家承诺的1000亿美元的新气候资金协议,其重要性就不言自明了。

中国在新气候资金协议中的角色是当前讨论的重中之重。尽管不是发达国家,但中国是目前世界上最大的二氧化碳排放国,且人均收入相对较高。七国集团(G7)期待中国和富裕的海湾国家能够承担更多的资金责任。 

这项前所未有的新协议的谈判,毫无意外地陷入了僵局。在今年6月结束的波恩气候变化会议上,各国未能就捐助方、受益方及资金总额达成一致,将达成实质性成果的任务推迟到将于今年11月在阿塞拜疆举行的第29届缔约方会议(COP29)。 

技术官僚在最终进展中的影响注定有限;打破僵局需要政界人士进行大胆的政治对话。但这一情况尚未发生。上周,在武汉举行的年度气候行动部长级会议(MoCA)上,中国、欧盟、加拿大的未能就此达成共识,反倒是中国与巴西、印度和南非等主要新兴经济体联合起来,痛斥发达国家在扩大出资者范围上的尝试。 

在该议题上,中国政府一直持警惕态度,重申“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和各自能力”原则,并指责西方试图在尚未履行其1000亿美元承诺的情况下将《巴黎协定》规定的义务转嫁给发展中国家的“虚伪”行径。中国气候变化事务特别代表刘振民也曾表示,中国自身就面临着重大的资金短缺。实现2030年碳达峰和2060年碳中和分别需要投资8万亿和20万亿美元。 

更不用说,在当前的国际形势下,中国对西方的信任薄如纸。在美欧对中国绿色科技产品(如电动汽车)征收高额关税之后,原本就紧张的国际形势进一步升级。不断恶化的地缘形势并不利于国家间就共同向发展中国家提供更多资金以应对气候变化达成共识。 

尽管如此,在塑造新的气候金融协议方面,中国政府仍面临着不少机遇。在帮助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方面,中国已经作出长足贡献。据英国海外发展研究所(ODI)的研究,如果将中国的绿色“一带一路”倡议和“南南合作”中的气候相关双边资金和多边贡献纳入其中,中国在2017年曾是发展中国家获得的国际气候资金的第七大来源国。 

如果中国过于关注发达国家是否承认这些贡献(尽管它们不属于传统的“南-北”气候资金转移的范式),就有可能在塑造新气候资金协议框架的工作上缺乏积极性。中国必须制定一套积极的叙事,将该国的资金贡献与发达国家在国际气候谈判中的义务区分开来。如此,中国才能摆脱气候协定内的强制资金转移条款,并使其过去和未来的自愿资金投入获得更广泛的认可。 

为此,在新气候资金协议的早期阶段,中国必须在敲定技术细节等问题上扮演更积极的角色,以便在巴库之前形成实质性的框架。扩大出资者范围被普遍认为是达成协议之前议程上的最后一项内容。与此同时,在金额、可及性、优惠性和透明度等关键议题上达成共识则相对容易,意义也不容小觑。

中国可以在谈判的各项子问题上提供创新解决方案。该国可以借鉴其过去十年间在“一带一路”等全球发展战略上积攒的经验。在为其他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和先进清洁技术方面,中国已经展示了可观的潜力。就在最近,中国银行发行了全球首个“国际可持续发展债券”,旨在为东南亚、中亚和拉丁美洲“一带一路”国家的可再生能源和水管理等项目筹集定向资金。 

如果将“气候资金新的集体量化目标”问题简化为围绕出资者范围而展开的指责游戏,很可能使中国深陷由西方智库推动的“中国该付钱”的议程陷阱。这恰好反映了地缘政治是如何妨碍气候行动的。 

相反,如果将重心放在如何确保从所有可用来源中为发展中国家筹集更多的气候资金,将有助于中国在全球南方国家中赢得广泛支持。例如,来自中国的清洁能源技术可以为中国和世界其它其他国家提供一个推动谈判进程的解决方案。

虽然中国一直谨慎避免被视作气候议程的直接领导者,但该国一直将自己定义为推动全球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参与者、贡献者和引领者。积极参与气候资金讨论可以强化中国的气候领导力。与此同时,在这一至关重要而尚未解决的全球气候治理议题上取得进展,也将推动各国在其他具有挑战性的问题上达成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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